发布时间:2021-11-02
2021 年广东省青少年马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8 日
地点:东莞市
二、参加单位
(一)各地级以上市。
(二)各级各类体校(含同等性质的青少年训练单位)、学校、俱乐部、各类社会团体或组织等。
三、竞赛项目(共 10 项)
(一)甲组
1.盛装舞步团体、个人;
2.场地障碍 1.0 米团体、个人;
(二)乙组
3.盛装舞步团体、个人;
4.场地障碍 0.8 米团体、个人;
(三)丙组
5.场地障碍 0.6 米团体、个人。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年龄(在广东省体育局注册的省外户籍运动员以省体育局公布的骨发育年龄参赛,其他运动员以身份证年龄参赛)。
甲组:2001-2005 年(16-20 岁)
乙组:2006-2009 年(12-15 岁)
丙组:2010 年以后(11 岁及以下)
(二)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转正运动员(以招聘文件名单为准)凡符合参赛资格规定的,均可代表所属各市参赛且不占原单位限定名额。
(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有效身份证,比赛现场进行指纹验证或人脸识别验证。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证明;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及健康证明;如未能提供该两项(原件)凭证者,不予参赛。
(五)省外户籍需完成全国注册,省内户籍不作全国注册要求。
(六)参赛马匹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伤害和意外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单位,必须在赛前 20 天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广东省马术协会报备。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或中国马术协会最新审定的《马术竞赛规则》,特殊修订条款的执行,以中国马术协会下发通知为准。
(二)若报名参赛单位不足 3 个或各竞赛项目中所设小项报名人数不足 3 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大会将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允许运动员改项。
(三)参赛要求
1.所有报名参赛选手必须穿骑士服、戴头盔参加比赛,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2.验马服装要求:马裤、有领上衣,或统一队服。
3.查看路线服装要求:必须穿马靴、白马裤或浅黄褐色马裤、长袖或短袖衬衫,并且必须佩带白色领带或宽领带,衬衫必须有白色领,长袖衬衫袖口必须为白色。
4.比赛要求:马刺长度不超过 3.5CM(舞步),鞭不超过75CM(障碍和越野)。舞步鞭不超过 1.2 米,正式比赛场地内不可使用。舞步比赛不允许戴(副缰),(折返缰),(侧缰),低头格)和(大勒)。
5.参赛马匹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或外国护照,并在到达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
6.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办理相关检疫手续,并由所在地、县级兽医站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随马匹到赛区时递交承办单位。
7.未成年人(未满 18 岁)参赛,需签订监护人《同意书》,赛前未提交《同意书》则不予参赛。
8.验马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更换马匹。
(四)场地障碍赛竞赛办法
场地障碍采用国际马联颁布的第 26 版国际马联场地障碍竞赛规则。
甲组、乙组、丙组均含两场比赛:第一场为团体赛,第二场为个人赛。甲组团体赛障碍高度 100cm,个人赛障碍高度110cm;乙组团体赛障碍高度 80cm,个人赛障碍高度 90cm;丙组团体赛障碍高度 60cm,个人赛障碍高度 65cm。团体和个人赛障碍数量设置最多为 12 道,甲组行进速度每分钟 350 米,乙组、丙组行进速度每分钟 325 米。
甲组、乙组比赛为争时赛,丙组比赛为单边贴时赛。根据国际马术规则处罚 A 表进行评判。
团体赛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个人赛出场顺序按团体赛的个人成绩排名倒序出场,如两人成绩相同,按前一轮出场顺序出场。
1.团体赛:
(1)赛前需确认参加团体赛的 4 对人马组合。
(2)比赛取同队成绩最好的 3 名运动员的罚分相加,累计罚分少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罚分相同,甲组、乙组比赛用时少者,团体名次列前,丙组比赛用时贴近最佳时间者,团体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罚分相同,时间相同,比较两队成绩中第三位骑手的比赛用时,甲组、乙组用时少者,团体名次列前,丙组用时贴近最佳时间者,团体名次列前;如再相同,比较两队成绩中第二位骑手的比赛用时,方法同上。
2.个人赛:
(1)个人赛以团体赛成绩作为参赛资格赛,团体赛个人排名前 20 名的运动员取得参加个人赛资格。
(2)个人赛若成绩排在第三名以后的选手和马匹出现罚分相同,则甲组、乙组以比赛用时少者名次列前;丙组各名次均以用时贴近最佳时间者名次列前;
(3)甲组、乙组前三名运动员和马匹如果出现罚分相同,将进行附加赛确定最后名次。附加赛争取时间,行进速度甲组每分钟 350 米,乙组每分钟 325 米,障碍数量及难度另定。若附加赛罚分相同,以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五)盛装舞步竞赛办法
盛装舞步采用国际马联颁布的 25 版国际马联盛装舞步竞赛规则,比赛为一轮制。甲组执行国际马联盛装舞步挑战赛初级科目(团体中三级、个人中二级),乙组执行国际马联盛装舞步挑战赛预备级科目(团体初一级、个人中三级)。
1.团体赛:
(1)赛前需确认参加团体赛的 4 对人马组合。
(2)将同队前 3 名的骑手的成绩相加,累计得分高者
名次列前。
(3)如有并列,比较各队得分居排名第三位的运动员的得分,排名第三位运动员得分较高的团体名次列前,如有并列,比较各队得分居第二位的运动员的得分,第二运动员得分较高的团体名次列前。
2.个人赛:
个人赛名次排列以成绩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出现得分相同,则以 C 点得分高者列前。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小项(含团体)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人员不足 8人/队(含8人/队)均如数录取。
(二)获得小项前八名分别按 13、11、10、9、8、7、6、5 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如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所得分值。如果第八名并列,则各按 5 分进行统计。
(三)各单位以各组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参赛单位中获得最好的比赛名次得分优先者名次列前。若报名单位在 8 个或以下,按实际参赛单位数录取。
七、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参赛队有 5 队(含 5 队)以下评选 2 队;10 队(含 10 队)以下评选 3 队;15 队(含 15 队)以下评选 4 队;16 队以上评选 5 队。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 15:1 比例评选。
(三)设“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参加人数 10:1 比例评选。
(四)设“优秀教练员”奖:按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单位数 1/3 的比例进行评选。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办理
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的办理,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 18 号令)、《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 号)和《体育总局关于调整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5〕25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各项目在申请有效期内以体育总局最新公布的标准为准。
九、报名报项及报到
(一)报名:1.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体 育 行 政 部 门 报 名 : 登 录 http//gdxjzx.org 或“省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点击参赛报名入口,通过市级用户管理员进行报名。
2.各级各类体校(含同等性质的青少年训练单位)、学校、 俱 乐部 、 各类社会团体或组织等等报名:登http//gdxjzx.org 或关注公众号(gdxjzx)点击参赛报名入口,选择“参赛单位”账号注册,审核通过的管理员用户进行登记学生及报名参赛(系统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管理员账号,如未收到审核通过短讯的请致电 020-83815010 查询)。
3.报名时间及要求以大会正式下发的补充通知为准。报名后在系统导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扫描,于赛前 30 天发电子邮件至 673402178@qq.com,联系人:董钊,电话:020-83173621。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二)报项
1.各参赛单位团体赛限报一队(4 人 5 马),个人赛参赛运动员不限,每名运动员可骑 2 匹马参赛,均记取成绩和名次并获得奖励。随队人员可报领队 1 人,教练 3 人,工作人员 3 人,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2.各单位自带马匹参赛,场地障碍、盛装舞步马龄均须达到 6 岁(2015 年及以前出生)。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3.持省外国内户籍运动员每人最多可参加两个小项(不含团体)的比赛。
(三)报到:裁判员、运动队于赛前 2 天到赛区报到。
十、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伍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二、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可查阅“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网站(www.gdxjzx.org)中的“竞赛补充通知”专栏。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2021年广东省锦标赛竞赛日程